对于皮炎湿疹类的皮肤病,原则上是不建议哺乳的,但并非绝对不可以哺乳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。若是皮炎湿疹未出现明显渗出,或者渗出并不严重,仅表现为丘疹、红斑等,外用药物无效或症状严重时,可以少量哺乳。反之,则建议暂停哺乳,积极治疗,待疾病好转后再哺乳。
1、皮炎湿疹未出现明显渗出:对于此类皮炎湿疹,主要是由于哺乳期女性受到过敏、感染等因素导致,若皮炎湿疹未出现明显渗出,无瘙痒、红肿等症状,可以少量哺乳,一般不会对宝宝产生不良影响;
2、皮炎湿疹出现明显渗出:若哺乳期女性出现皮炎湿疹,并伴有明显的瘙痒、红肿、渗出等症状,说明渗出较为严重,此时不建议哺乳。由于哺乳期女性乳头皮肤较为娇嫩,不及时哺乳可能会导致乳头皮肤破损,出现继发感染,或导致宝宝皮肤出现过敏等,不利于宝宝健康;
3、皮炎湿疹出现严重:如果哺乳期女性出现皮炎湿疹后,已经出现明显的皮肤破损,甚至出现流脓、渗出、剧烈瘙痒等症状,说明病情较为严重,需及时停止哺乳,可以用药进行治疗,如外用炉甘石洗剂,口服氯雷他定、西替利嗪等,药物治疗后再哺乳;
4、其他情况:若哺乳期女性存在荨麻疹、毛囊炎等原发疾病,也可能会引起皮炎湿疹,若此时哺乳期女性并无原发疾病,也可以少量哺乳。
大多数皮炎湿疹类的药物性质较为温和,对宝宝并无太大影响,可以暂时停止哺乳,针对有明显渗出的皮炎湿疹,可使用药物性质温和的药物进行治疗,待病情好转后再哺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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