湿疹的临床表现多样,患者的病情轻重不一,所以临床表现也多种多样。并不存在湿疹的4个特点的说法,湿疹的临床表现可分为自觉症状和体征两大类,前者是指有明确的皮肤损害,如瘙痒、灼热等,后者是指无明确的皮肤损害,但有明显的皮肤瘙痒。湿疹好发于面、耳、手等多个部位,严重者可弥漫全身,常对称分布,易反复发作。
一、自觉症状:
1、瘙痒:自觉症状出现的时间多在2-3个月以内,病情轻者可在短期内自行减轻;
2、灼热:自觉症状出现的时间较早,多在病程早期出现,病情严重者可有持续性疼痛;
3、疼痛:患处皮肤一般伴有强烈的疼痛感,严重者甚至会出现疼痛沿神经放射的表现;
4、其他:湿疹好发于皮肤暴露的部位,如头面部、手足等。
二、体征:
1、皮肤损害:急性湿疹可见红斑基础上的针头至粟粒大小丘疹、丘疱疹,严重者可出现小水疱,有明显渗出;慢性湿疹可见苔藓样变,皮肤表面粗糙、肥厚,伴有抓痕、血痂,少数患者可出现糜烂和渗出;
2、自觉症状:自觉症状明显,患者可出现瘙痒难忍、不断搔抓等表现,严重者可影响睡眠;
3、体征:可观察到患处皮肤发红,肿胀,伴有粟粒大小的丘疹、丘疱疹或小水疱,皮损部位通常不累及,但严重者可伴有毛细血管扩张和皮肤苔藓样变;
4、其他:部分患者可伴有发热、头痛、乏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还有部分患者可能会因为湿疹急性发作而出现发热。
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真皮浅层及表皮炎症,病因多与过敏、感染、不当饮食、周围环境等有关,所以日常生活中应规避诱发湿疹的因素,对于湿疹的治疗以缓解症状和控制疾病为主,可遵医嘱使用炉甘石洗剂、糖皮质激素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进行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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