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湿疹通常可以从发病时间、皮损形态、伴随症状,以及病程、血常规检查等方面进行判断,建议孕妇前往医院皮肤科就诊,通过医生视诊、血常规等检查明确病因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。
1、发病时间:湿疹好发于生育期女性,初次发病一般在怀孕前3个月,若女性在备孕阶段或者已经怀孕,会有复发的可能性。若孕妇是在生产后出现湿疹,则发病时间会相对较迟,可能在生产42天后复发;
2、皮损形态:湿疹的皮损形态多种多样,病情轻微者可能会出现红斑、水肿、栗粒大小的丘疹、丘疱疹等,严重者可能会出现小水疱、丘疱疹、糜烂、渗出等。如果孕妇出现湿疹,皮损部位多会出现红肿,而不会出现水疱,皮损部位颜色发红,如果用手搔抓皮损部位,会有点状糜烂面,还可能会有渗出;
3、伴随症状:湿疹可能会同时伴有瘙痒症状,也可能只有瘙痒的症状,也有可能会出现皮肤烧灼感。由于孕妇体质特殊,有些药物可能会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生长发育,因此需谨慎用药;
4、病程:如果孕妇在孕期发生湿疹,要确定湿疹病情是否严重,需要从精神面貌、有无瘙痒以及皮损部位、病程时间等方面加以判断。若病情不严重,可能会使孕妇自觉皮损部位瘙痒症状不明显,或者瘙痒症状轻微,但病情严重者可能会因为瘙痒而烦躁;
5、血常规检查:由于湿疹可能会引起瘙痒症状,可能会因为长期搔抓导致皮肤破损,引起血常规检查出现嗜酸性粒细胞偏高的表现,有助于帮助诊断。
孕妇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皮肤清洁,避免搔抓,选择棉质、宽松的衣服,饮食上应注意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,比如辣椒、大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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