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得了湿疹,不吃药一般不会自行恢复,因为湿疹是一种病因不明的皮肤炎症性疾病,由多种原因引起,而非过敏、刺激等因素导致。因孕妇体质特殊,在怀孕期间不适宜采取药物治疗,以免影响胎儿发育,因此建议孕妇出现湿疹后积极进行治疗。
一、病因:
湿疹的病因尚不明确,考虑可能与迟发型超敏反应有关,也可能与免疫因素、遗传因素、内分泌及代谢改变等有关。
二、症状:
1、急性期:常表现为红斑、水肿、粟粒大小的丘疹、丘疱疹,皮损常融合成片,由于搔抓可形成点状糜烂面,有明显浆液渗出,可继发感染,出现脓疱、脓性渗出、脓痂等;
2、亚急性期:常表现为红肿和渗出减轻,糜烂面结痂、脱屑减轻,可伴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;
3、慢性期:常表现为患处皮肤肥厚、粗糙、苔藓样变,可有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,可阵发性剧烈瘙痒,可能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。
三、治疗:
1、一般处理:积极寻找并去除可能的病因或诱因,如存在免疫系统疾病的患者应遵医嘱积极治疗原发病,同时避免热水烫洗、过度搔抓等,以免加重症状;
2、药物治疗:可在专业医生指导下,外用炉甘石洗剂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等,瘙痒较为严重者,可系统使用抗组胺药止痒;
3、其他:如果局部发生感染,可使用莫匹罗星软膏等抗生素。此外,也可通过紫外线疗法等物理治疗,缓解不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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